34岁的胡先生和32岁的妻子一直未能怀孕,其检查的结果为:胡先生精子总畸形率高达36%,夫妻俩目前不可能繁衍下一代。他们认为,这是由于室内甲醛超标所致,将装饰公司告上法院。今天,徐汇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诉状称,2005年3月,夫妻俩与某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饰该房,6月竣工。夫妻俩刚进入装修房内时,感到空气刺鼻,令人窒息。次日,两人委托某建设技术有限公司,对该房室内装饰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测试,结果为室内游离甲醛严重超标。他们要求装饰公司积极整改以达到能入住标准,但公司称:“新装修的房子总会有些味道,我们用的都是环保材料,只要打开窗通通气,一两个星期就行了。”
7月,夫妻入住装修房屋,之后感觉头晕乏力。8月中旬,胡先生咽喉疼痛,高热39℃。21日,胡先生被急救到医院留院观察抢救,当时体温39℃,伴有脓性渗出物。25日,胡先生以门诊“化脓性扁桃体炎”为由收入住院,医生诊断致病原因:吸入有毒气体。
30岁出头的夫妻盼子心切,但一直未能如愿。医院检查结果显示:胡先生精子总畸形率高达36%,故夫妻俩目前不可能繁衍下一代。他们对此很失望,目前看来体外受精已无可能,只得期盼于第二代试管受孕,保留诉权。
他们认为这都是因为甲醛超标所致,要求装饰公司赔偿胡先生医药费11485.36元,装修检测费600元、误工费8384.71元、营养费2220元;赔偿胡先生护理费8384.71元,赔偿交通费3800元;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。
装饰公司不同意原告的诉请,认为诉讼时间应为1年,以2005年8月算起已超过期限,而且对方进行房屋检测未经装修公司同意,所以公司质疑其结论的真实性,并认为损害结果认定不科学,扁桃体发炎和不育没有必然结果。
最后双方表示愿意调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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